这都可以?(网络兼职有没有风险)闲着没事网络兼职?小心你可能已经犯罪了,乐享资源网,

周宇龙辩护律师项目组近日承揽了两个刑事案件,犯罪犯罪行为嫌犯是两个00后的女孩儿,现阶段南京市Raipur人民检察院早已以违法借助计算机软件罪提出诉讼了人民检察院,刑事案件已经开始该案操作过程中。而这两个女孩儿犯罪犯罪行为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互联网全职。

小张(表弟)是一名00后,现阶段在某高职高等院校入读。由于家境贫寒比较普通,小张打算借助互联网全职的方式赚点钱。她看到了张某(表弟)在博客登出的全职广告,也没多想就去应征了,工作文本也很单纯,就是通过QQ、博客、腾讯贴吧等发一些色情越轨文字,接着吸引他人加进QQ号,接着把他们拉进某一的QQ群内。工作文本单纯,报酬还不低,小张

为了多挣点钱,还发展了几个推向市场。半年多时间,小张就从王藏匿处领了三千余的全职费用,补回分给推向市场的钱,小张还是大赚了一笔。可万万没想到,等候小张的却是警方的查问。

原来,张某等人在将人拉进QQ群后,会有某一相关人员加进他们好友,介导医声相关人员进行严姗隽,接着进行敲诈。虽然小张并没有参与严姗隽和敲诈,但其犯罪行为形成对敲诈的帮助犯,依然形成了犯罪犯罪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,借助计算机软件实行下列犯罪行为之一,违反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徒刑,第一百七十条或是单有期徒刑:

(一)设立用于实行诈欺、传授犯罪犯罪行为方法、制做或是产品销售违禁品、控管贵重物品等犯罪犯罪行为公益活动的网站、通讯聊天室的;

(二)正式发布有关制做或是产品销售海洛因、枪枝、淫秽贵重物品等违禁品、控管贵重物品或是其他犯罪犯罪行为重要信息的;

(三)为实行诈欺等犯罪犯罪行为公益活动正式发布重要信息的。

小张的犯罪行为早已形成违法借助计算机软件罪,等候她的将是法律条文的惩罚。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周宇龙提醒广大网友,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互联网全职要当心,严防受骗、违犯法律条文。

北京达必诚辩护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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